石碑正前方的书案后面,负手而立。
他的面色依旧是那副阴鸷而冷峻的模样,颧骨高耸,鼻梁高挺,嘴唇极薄。数千商人鬼魂的齐声控诉在他耳边回荡,他的瞳孔在那一瞬间轻微短暂地收缩了一下,但那张阴鸷而冷峻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,嘴角依旧微微下撇,带着一种常年不笑的人特有的冷峻纹路。
他开口了,声音依旧是那种平稳冷淡的公堂口吻,每一个字都清晰冷静,像是在宣读一份早已写好的判词。
“律法如此。你哭也好,骂也好,律法条文就在石碑上刻着,一字不改。不服者,加罪。这不是老夫发明的规矩——这是律法的规定。凡在公堂上喧哗者,以‘藐视公堂’论处;凡在狱中串联翻供者,以‘共谋不轨’论处。
你以为把几千个冤魂的哭声录下来,便能作为呈堂证供?律法没有这一条。你方才在石碑上看到的那些条款——盗一钱者斩,腹诽者与诽谤同罪——这些都是刻在石碑上的成文法,是朝廷颁布的正式律条。你不是要替他们伸冤吗?
那便告诉老夫——你如何用律法推翻律法?你如何在律法的框架内,证明这些律法本身不公?”
陆悬鱼将老儒日记收入怀中,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,指尖亮起一点亮纯的金色光芒——点金指。他在古战场上用这一招弹碎过项武的长戟,在典籍库里用这一招弹碎过孔固的竹简囚笼。
此刻他要弹碎的不是兵器,不是结界,而是这块刻着数千条律法条文的石碑——不是用暴力摧毁它,而是用他自己的指尖,将那些自相矛盾的法律条款之间的矛盾之处一一刻在石碑上,让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。
他走到石碑前,抬起右手,点金指的金色光束从指尖激荡而出,精准地落在石碑正面那些律法条文的字里行间。他刻的不是新字,不是涂改,而是在那些彼此矛盾的条款之间,刻下一道又一道深细的金色刻痕。
每一道刻痕,都是一处被他在迷宫中反复验证过的逻辑裂缝,每一道刻痕,都将两条互相否定的法律条文连接在一起。
他在“盗一钱者笞”和“有盗心者虽一钱亦斩”之间刻下第一道刻痕。在“诽谤者杖一百”和“腹诽者与诽谤同罪”之间刻下第二道刻痕。在“贩马近边即视同资敌”和“贩马需有出境实证”之间刻下第三道刻痕。
在“盗心定罪”和“盗物定罪”之间、在“诽谤需有口出之言”和“腹诽不需口出之言”之间、在“已缴铁税不以走私论”和“未经批准擅自贩运铁器即为走私”之间刻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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