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问他要几张。
高凯把最后那一张递过来的时候,手在纸上按了一下才松开。
“九哥。”
“嗯。”
“天亮了我叫你。”
“不用。”
凌晨两点十一分。
第三张纸摊上去。
他没有从头写。
他把前两张摆在旁边,一张压一张。
他先看那些划掉的行。
划一道,底下的字还看得见。
他这二百七十二天,毁过的纸一张也没有。
写坏的也留着。
留着的道理很简单:一张写坏的纸,能看出写的人当时在想哪一头。
这两张写坏的纸,看出来的是同一样:他一直在想他妈看到这封信会怎么样。
想收信的人会怎么样,写出来的就是宽她的话。
宽她的话里,十句有九句他验不了。
他在第三张纸上写了第一行。
这一行三个字。
这一行他没有划。
第二行。
第三行。
这一行他写了三回。
三回用的字不一样。
三回说的是同一样。
他留了第三回那一遍,把前两遍划了。
第四行、第五行。
这两行是挨着写下来的,中间没有停。
第六行。
他把笔停下来。
第七行他停了十四分钟。
他写了第七行。
写完这一行,他把笔帽拧上了。
一共七行。
最长的一行十一个字。
最短的一行三个字。
七行写完,这张纸还剩一多半是空的。
他没有往下补。
底下他写了日子。
他写的是月和日。
他没有写地方。
一封信上写了地方,这封信就多出一样用处。
它不光是给家里看的。
它还能拿来找人。
找他,或者找拿着这封信走这一路的人。
他也没有写“回信”那两个字。
回信要有一个地方寄。
凌晨四点五十二分。
他把挎包拉过来。
他解开内袋的扣子。
内袋里有一个布包。
布包旁边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