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盘踞湘鄂渝三地近十年、结构严密的职业犯罪团伙,被连根拔起。
十月底,全案侦查终结。
十八本案卷整整齐齐码在专案组的办公桌上,摞起来有半人高。
最终查明:张君团伙 1994 年至 2000 年间,横跨湘、鄂、渝、滇四省作案二十二起,其中持枪抢劫十八起,故意杀人一起(内部整肃成员王四),共致二十八人死亡、五人重伤,抢劫现金、黄金总价值折合人民币五百六十余万元;截至落网,共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两百余万元,其余赃款已被团伙成员挥霍、用于购买枪支弹药、维持各地窝点运转。
从常德 9・1 大案案发,到全案侦查终结,整整五十九天。
2001 年 4 月 14 日,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君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
法庭里坐满了人,有被害人家属,有旁听群众,还有各地赶来的记者。
当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,法庭里很静,只有审判长的声音在回荡:
被告人张君犯抢劫罪、故意杀人罪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,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同案被告人李泽军、赵正洪均系主犯,作案积极、手段残忍,同样以抢劫罪、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;
陈世清系从犯,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,协助抓获多名同案犯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秦直碧、全泓燕深度参与抢劫作案、销赃或藏匿枪支弹药,情节特别严重,均以抢劫罪分别加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杨明燕犯抢劫罪、窝藏赃物罪,因被捕时怀有身孕,依法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陈乐、苏敏等其余被告人,分别因窝藏赃物罪、窝藏罪被判处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。
宣判时,张君站在被告席上,脸上没什么表情,全程没说一句话。
旁听席上,几名被害人家属捂着嘴哭,浑身发抖。
一审宣判后,张君、李泽军、赵正洪、秦直碧、全泓燕五人不服,分别以 “量刑过重”“事实认定有误” 为由提出上诉。
2001 年 5 月 20 日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:驳回上诉,全案维持原判,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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