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警官看完那二十三个文件,第二天就传唤了崔女士。
我在外面等。
走廊的灯管有一根在闪,滋滋地响。
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,很淡。
崔女士出来的时候,脸是白的。
“我都说了。”她坐到我旁边,声音发虚。
“我把我知道的,全说了。”
“包括——”她顿了一下,“那个'洗'的部分。”
我心里一紧。
“你说说。”
她捧着纸杯,手一直在抖。
“我只做方案。”她说,“方案做完,钱怎么走,我不管。”
“可有一次,我多问了一句。”
“我问那个人,'钱最后去哪'。”
“他说,'去该去的地方'。”
“我说,'那是哪'。”
“他看了我一眼,”崔女士抬头,“他说:'你去过境外的培训班吗?'”
“我说没有。”
“他说,'那地方,就是培训班的下一站'。”
我盯着她。
下一站。
这话我听懂了。
培训是门面。
婚姻是猎场。
钱走到最后,进的是同一个口袋。
“崔女士,”我说,“那个人是谁?”
“我不知道名字。”她说,“我只见过两次。”
她看着我。“第一次在课上,他坐最后一排。”
“第二次在停车场,他给了我一个信封。”
“信封里是什么?”
“是这个。”她从包里摸出一张皱纸,递给我。
是一张收据。
金额栏写着:六万。
收款方:某管理咨询公司。
付款人:沈砚之。
日期,是他跟周聿“学完课”的第二个月。
我把收据拍下来。
手指有点抖。
六万。
出师费。
这三个字是我给它起的名字。
因为它不是学费。
学费是学东西的钱。
这一笔,是“学成了”以后交的。
像出师礼。
我把收据拍下来,手指还是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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