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跨进院门。
下午三点四十三分。
值班室。
屋里四个人。
值班台后头坐着两个,穿制服。
靠墙那边坐着一个,也是。
门边那张椅子上坐着一个老太太,抱着一个塑料袋。
那不是这儿的人,是来办事的。
她大概等了有一会儿了。塑料袋放在膝盖上,压得很平。
陈九斤从她跟前过。
他往旁边让了半步。
他让的那半步没有必要——过道很宽。
他还是让了。
陈九斤走到值班台前头。
他站住了。
他没有靠在台子上。
台子后头那个民警抬起头。
三十几岁。
“办什么。”
陈九斤把手伸进上衣里头。
他摸出四张纸。
那四张纸对折过,边上磨圆了。
他把它们摊平。
他把它们放在台面上。
那四张纸是他这两天写的。
写的时候他在孟坎那间空屋,用的是边贸公司的稿纸。
第一张最上头一行是他的名字。
第二行是他的岁数。
第三行是他在河那边待了多少天。
三百零五。
他往前推了一寸。
他没有再往前推。
推到一寸的地方,是台子中间那条线。
那条线过去是里头,这边是外头。
他把手收回来了。
“我要自首。”
值班室里。
台子后头那个民警的手停在半空。
他刚才正要去拿一支笔。
三秒。
他把手放下了。
他坐直了。
“你说一遍。”
“我要自首。”
“投案的。”
“不是报案的。”
下午四点整。
“姓名。”
“陈九斤。”
“哪三个字。”
“耳东陈。九斤那两个字,就是称东西那个九斤。”
“身份证。”
“我没有。”
“怎么没有。”
“第一天在河那边被收走了。”
“三百零五天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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