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利第一次进号子,是 1994 年的春天。
那年他二十一岁,从宝鸡郊区的农村出来快两年了,没手艺,没文化,在城里打零工,有一顿没一顿的。
在跟着老乡偷过几次自行车后,他的胆子慢慢大了,那年三月的一个下午,他一个人撬了市区一户居民家的门锁,偷了台双卡录音机和抽屉里的三百多块现金。
但他出门的时候好巧不巧撞上了下班回家的户主。
户主是个四十多岁强壮男人,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。董利挣扎了几下没挣脱,就停止了反抗,手里的录音机掉在地上,砸得壳子裂了一道缝。后来周围的邻居听见动静围过来,七手八脚把他按在地上,扭送到了派出所。
审讯室里,白炽灯晃得他眼睛疼。
民警问他叫什么、哪的人、偷了几次,他都低着头,声音很小地回答:"我叫董利,宝鸡县的,第一次偷东西。"
问什么答什么,不辩解,也不隐瞒,问他有没有同伙,他沉默了一会说:"就我一个人。"
办案的民警后来跟人说,那小子闷得邪门,全程没抬过几次头,眼神却不慌,不像个第一次犯事的毛头小子。
那起案子不大,他被判了三年。
进宝鸡看守所那天是个阴天,高墙上面的铁丝网灰蒙蒙的。他被要求换了一身灰蓝色的劳改服,领了一个搪瓷缸子、一双塑料拖鞋,被管教推进了大号子。
号子里二十多个人,挤在一间通铺上,空气里混着汗味、烟味和屎尿味,呛得人睁不开眼。
门一关上,所有人的目光都扫了过来。
号头叫马三,四十多岁,光头,脸上一道刀疤从左眉划到嘴角,据说进来过七八次,是号子里的老人了。他靠在铺位最里头的墙角,嘴里叼着根烟,上下打量了董利一眼,懒洋洋地问:"犯的啥事?"
"盗窃。" 董利低着头答。
"盗窃?" 马三嗤笑了一声,"小偷小摸的,最没出息。过来,过个堂。"
所谓 "过堂",是号子里的老规矩 —— 新人进来,先搜身,再挨一顿打,算是立威,让你知道谁是老大。
两个年轻犯人走过来,把董利浑身上下摸了个遍,从他裤兜里搜出三块二毛钱的零钞,还有一根用断了的塑料梳子,都递给了马三。
马三接过钱,揣进自己兜里,把梳子扔在地上踩了一脚,抬脚就踹在董利的膝盖弯上。董利没防备,"咚" 的一声跪在了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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