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到他出声。
村里孩子扎堆玩泥巴、掏鸟窝,他从来不凑,总一个人蹲在墙角的老槐树下,要么盯着地上的蚂蚁搬家看半天,要么翻捡来的旧画本,翻得页边都卷毛了也不撒手。
镇上的半大孩子都爱欺负他。
他穿的是父亲改的旧褂子,补丁摞补丁,裤腿短一截,露着发黑的脚踝。
他们抢他的窝头,骂他 “黑娃”“闷葫芦”,推搡着把他往泥坑里按。
他从来不哭,也不叫,也不还手,就只是盯着对方看,眼神阴沉沉的,像盯着猎物的狼,看得人心里发毛。
久而久之,大家都觉得这孩子有点邪,慢慢也没人愿意主动招惹他了。
他也乐得自在,依旧独来独往,上学一个人走,放学一个人回,课间就蹲在教室外面的台阶上,盯着操场里乱跑的同学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他成绩不好,语文数学都垫底,唯独对故事书、连环画着迷。
尤其是那些破案、抓特务的小册子,他翻了一遍又一遍,里面写的警察怎么追踪、坏人怎么脱身,他都默默记在心里。
放学路上别人打打闹闹,他就在脑子里琢磨:要是里面的坏人换条路跑,是不是就抓不到了?要是作案前先踩好点,是不是就不会撞上巡逻的?
没人知道,这些孩童时期的细碎念头,日后会一点点变成现实里的血案。
小学读到三年级,他就念不下去了。
家里穷,学费凑得费劲,他自己也坐不住教室,索性辍了学,跟着父亲去码头扛货。
那年他才十二岁,个子不高,骨头硬,扛着半袋大米,咬着牙跟在父亲身后走,脚步还不稳,但从来不喊累。
工地上的人都笑周正喜,说你家娃这么小就出来卖力气,小心长不高。
周正喜只是嘿嘿笑,旱烟袋抽得吧嗒响。
周克华也不说话,只顾埋头扛货,休息时就蹲在一边,从怀里摸出卷了边的旧书,看得入神。
码头混混多,拉帮结派,抢地盘、收保护费。
有人拉他入伙,说跟着哥几个混,吃香喝辣,比扛货强。
他却摇摇头,拒绝了。他心里算得清楚:入伙人多,分钱也多,嘴也杂,哪天出事了,有人一撂,全都得进去。一个人干,虽然少赚点,但干净,安全。
这是他第一次明确地拒绝 “合伙”,也是他这辈子 “独狼法则” 的雏形。
十三岁这年,他第一次验证了自己的道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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