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我们怎么找?
我把这个问题在纸上写下来,再从三个方向去拆。
第一,他总要说话。
说话就有声音。
声音可以做声纹。
第二,他总要写字。
教材是他编的,讲义是他印的。
文字有习惯。
一句“不要留名”,和另一句“不要留情”,是同一个人的句式。
语言习惯,是能鉴定的。
第三,他总要收钱。
钱走管子。
管子有编号。
第三条最笨,也最有效。
因为人可以换脸,可以变声,可以改笔迹。
只有管子换不了。
开户行、经办人、注册地址——
那些东西全都是死的。
我把这三条写下来,递给林飒看。
她看完,说了一句:“你这是从'追人'改成'追痕迹'了。”
“对。”我说,“我不追人了。”
“追不动。”
“人是最会躲的东西。”我说,“痕迹不会躲。”
她把那张纸收好。
“我去跟赵警官说。”
她走后,我一个人坐在工作室里。
窗外的天暗下来了。
我没开灯。
屋里慢慢黑下去,只剩下电脑屏幕那点光。
我盯着那点光,忽然想起周聿说过的一句话。
“不要留名。”
他做到了。
他真的没有留名。
可他忘了——
一个人做过的事,就算没有名字,也会留下形状。
形状是抹不掉的。
就像一个人走过雪地。
他可以不留名字。
可脚印还在。
那天晚上,陆珩来了。
他进门的时候,我正在把那三条抄到第二张纸上。
“你在抄什么?”他问。
“我在抄思路。”
“思路为什么要抄两遍?”
我停了两秒。“因为第一遍是乱的。”我说,“抄第二遍的时候,我就知道哪条不成立。”
他坐下来,看着我抄。
抄完,他说了一句:
“顾晚,”他说,“你这个方法,跟我查案子用的是一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