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个真正落网的,是画廊陈。
不是被抓。
是被查。
税务那边先动的手。
他画廊三年里,有两笔“咨询费”支出,金额不小,收款方是那家境外壳公司。
和沈砚之那笔,走的同一个通道。
赵警官把协查函发过去那天,我正在工作室整理材料。
手机响了,是画廊陈的老婆。
她姓方,我见过一次,在一个饭局上。
她当时笑得很得体,给我递过一次纸巾。
“顾老师,”她声音在电话里发抖,“他们来查了。”
“我老公把我叫进书房,让我签一份东西。”
“什么东西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她说,“他说是'家庭财产说明'。”
“我没签。”
我握着手机,后背一阵发凉。
又是“家庭财产说明”。
又是那个模板。
“方姐,你做得对。”我说。
“可他发火了。”她哭了,“他说我不懂事。”
不懂事。
还是这三个字。
我说:“方姐,你现在把那份东西拍下来。”
“拍侧面,别让他看见。”
“然后你出门,找个咖啡馆坐着,等我。”
半小时后,我在咖啡馆见到了她。
她把手机递给我,屏幕上是那份“家庭财产说明”的照片。
我翻到第二页。
右下角有一行小字,打印体。
编号:QZ-11-附。
第十一讲。
财产。
一模一样。
我把那张照片放大。
编号很清楚:QZ-11-附。
“附”的意思是,这是第十一讲的附件。
也就是说,教材里不只有话术。
还有可以直接拿去签的文件模板。
我把这个发现记下来。
因为它把“课”和“财”,钉得更死了。
以前我只能说“他们教了话术”。
现在我可以说——
“他们连签字的文件都印好了。”
方姐坐在对面,一直盯着我的脸。
“顾老师,”她说,“这行字,是什么意思?”
“意思是,”我说,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