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女士,你做了几年?”林飒问。
“四年。”她说,“从三十二岁做到三十六。”
林飒没马上开口。“做了多少份方案?”
她想了很久。
“六十多份。”她说,“具体记不清了。”
“六十多份里,”我说,“有多少份,女方是自愿签的?”
她抬起头,眼睛红了。
“您这话问得……”
“我知道问得狠。”我说,“但我要问。”
“因为法庭上,对方也会这么问我。”
她沉默了大概十秒。
屋里有打印机在响,咔哒咔哒。
“有两份。”她说,“有两份,她是真的想签。”
“剩下呢?”
“剩下的,”她说,“是'不知道自己在签什么'。”
“我给她们的时候,说这是'财产规划'。”
“我说得很快。”
“快到她们来不及问。”
我把这句话记下来。
来不及问。
这四个字,是整套东西的命门。
因为所有的操控,都发生在“来不及问”的那几分钟里。
我说:“崔女士,你说话的速度,是谁教你的?”
“没有人教。”
“是有的。”我说,“教材第十一讲,写的是'签署节奏控制'。”
“上面有一句原话:'解释时间不超过九十秒'。”
她呆住了。
“您……您怎么会有教材?”
“我有二十三个文件。”我说,“你说的每一条,我都能对上编号。”
她的手抖了一下。
杯子里的水又洒了一点。
“所以我这四年,”她说,“不是我在骗人。”
“是我在照着念。”
“对。”我说,“你是念的人。”
杯子里的水早凉了。
“写的人,还在后面。”
那天她走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
我送她到楼下。
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,踩一脚亮一格。
她走在我前面,脚步很轻。
“顾老师,”她忽然回头,“我会判多久?”
“不知道。”我说,“但你说了,就会轻。”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