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当年以为是书法功底。
现在看,那是“练过”的痕迹。
不是沈砚之练过。
是写这行字的人,和写那幅字的人,受过同一种训练。
我把照片装回信封,放进加密盘。
再打开电脑,看着那个写着“周聿的影子”的文件夹。
里面已经有二十七个文件。
二十七个。
每一个,都是我往前走的一步。
而现在有人告诉我,适可而止。
我盯着屏幕,手放在触控板上。
停了三秒。
要不要停?
要不要让陆珩先退出?
要不要把苏蔓的手账先封存?
我一个都没选。
不是因为我胆大。
是因为我想清楚了一件事。
如果我在这里停了,那前面二十七步就全废了。
不是证据废了——证据还在。
是我这个人废了。
因为我会知道,我是可以被一张照片吓住的。
而一个能被吓住的人,下一次也会被吓住。
再下一次也是。
“顾晚,”林飒在电话那头说,“你别硬撑。”
“我没硬撑。”我说,“我是在算。”
“算什么?”
“算他们为什么现在才动手。”
我把那张照片又看了一遍。
拍摄角度是侧面,距离大概三米。
三米,是手机长焦的常用距离。
不近,也不远。
拍的人不想被我发现,但也不怕拍糊。
“他们不是要吓住我。”我说,“他们是要让我知道,他们能找到我。”
“这两者有区别吗?”
林飒呼吸慢了半拍。
“有。”我说,“吓住我,是目的。”
“让我知道他们能找到我,是警告。”
“警告的意思是,”我说,“他们还想谈。”
我从窗外收回视线,眼前还留着那点白。
“还想谈?”林飒说,“那你怎么谈?”
“不谈。”我说,“我让他们谈。”
林飒没马上回应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我把照片公开。”我说,“连那行'适可而止'一起。”
“你疯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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