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回按得正。
两个印子叠在一块儿,边上露出前一个的半个圈。
他没有去擦。
“时限。”他说。
“老规矩,当日借当日还。”
“最多两个钟头。”
“从几点算。”
“从现在。”
“现在五点零一分。”
“到七点零一分。”
陈九斤把这一条写下来了。
他写完,又添了一句。
时限两个钟头,是屠有德说的。他说是老规矩。明文我没有见过。
“还有一样。”陈九斤说。
“不许带出这个院子。”
屠有德抬起头。
“这一条是我自己加的。”陈九斤说。
五点零六分。
“第二百七十七天我在你们这个院子里写过三条。”
“那三条那天摊在台阶上,没有人捡。”
“那三条里头有一条是:不带走,就在这个院子里看。”
“还有一条是:你们派一个人坐在旁边,翻哪一页他看着。”
“还有一条是:看完签字,写清楚哪一天,几点到几点,翻了哪几页。”
“今天我照那三条办。”
“那三条是我自己写的。”
“我写的,我照办。”
屠有德站起来了。
他从窗口后头绕出来。
他往东墙那三个柜子走。
他在从左数第二个柜子前头站住了。
他从兜里摸出一串钥匙。
那一把锁上有一小块反光。
他开了锁。
他拉开柜门。
他弯腰,从第二格里拿出一样东西。
那是一本册子。
比登记簿厚。
封面是深蓝的,包了一层布,布的边磨出了毛。
他把它抱在怀里,走回来。
他把它放在木板上。
“两个钟头。”
陈九斤伸出手。
他两只手接的。
他把那本册子抱在怀里。
他转过身。
他往屋外走。
屋里那七八个人,没有一个人说话。
他跨出门槛。
外头是院子。
五点二十分。
日头往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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