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七万零六百八十。
底下有一行字,八个字。
那一行是用圆珠笔写的,笔画很重,有几个地方划破了纸。
这三十七万,我记一辈子。
林素梅看着那一行。
她没有问那是什么。
她没有问那个数是哪儿来的,也没有问那八个字是什么时候写的。
她看了大概三十秒。
然后她把那张纸翻回正面。
她把它在桌上按平了。
她按的时候用的是手掌,从中间往两边,按了两下。
按完她把它推回来。
推到桌子中间那一块。
陈九斤伸手,把它拿回来,折好,塞回内衣口袋。
屋里安静了一会儿。
林素梅站起来了。
她走到铁皮柜那边,拉开柜门,拿出一个暖水瓶。
她回到桌边,从桌角拿了一个杯子。
那是一个搪瓷杯,白的,杯口有一块瓷掉了,露出黑铁。
她倒了半杯水,放在陈九斤面前。
“喝。”
陈九斤看着那个杯子。
这间屋里只有一个杯子。
“梅姐。”
“喝。”
他端起来,喝了一口。
水是温的。
林素梅坐回椅子上。
“陈九斤。”
“梅姐。”
“三十七天。”她说。
“你到三号楼三十七天。”
“对。”
“这三十七天,我跟你说过几句话。”
陈九斤把杯子放下。
“九句。”
林素梅的手指在桌面上动了一下。
“你数过。”
“数过。”
“第十句是什么。”
“今天早上那件事。”
“不是。”林素梅说。
“第十句是‘坐‘。”
“今天晚上你进这个门,我说的第一个字。”
她把手放在桌上。
“九句加起来不到三十个字。”她说。
“你在这栋楼里干了那么多事,我一句都没有拦。”
“我也一句都没有夸。”
“你知道为什么。”
“知道。”
“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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